培訓方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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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年三次入學,修讀一、二年或三年,每年上課三學期,每學期三個月共12週, 假期中可參與海內、外短宣、經歷神營會、小組牧養及實習。 實用教牧學證書需修滿三學期全部課程,實用教牧學文憑需修滿六學期全部課程,實用教牧學學位需修滿九學期全部課程, 同時必須參加實習及短宣 ,以及通過畢業資格後方得畢業。 每學期學分為3x4個系列+ 1(按進度靈修)+4學分實習(帶小组2學分+ 教會事奉2學分)=17學分,每次短宣隊為4學分 培訓學院會依照同學程度、海外培訓與實際需要,設立「經歷神系列课程」、「G12领袖课程」等0 學分必修課程。 實習課程以「G12 小組優先」為原則,每週實習課程至少三個時段,每個時段以3 小時計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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